“隐私”真是一个时髦的词,当我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卧室时,我第一次发现这个词的万用之处:但凡我做了不想被父母发现的事但反而被发现时,这个词可以让我率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审判他们,并将我的卧室划定为神殿不可侵犯。但是世界存在的意义就是给你的想当然一记响亮的巴掌,爸妈往往会立刻胡上来一巴掌说:“你什么样我没见过!跟我谈隐私!”于是在成长的道路上我明白了:权力只在能力的射程内。
最近大家好像都在讨论关于“隐私”的话题,不管是偷拍还是某个被封杀艺人的官司大战,无数发生在卧室内的事情都被搬到了公共网络上。虽然这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是一次“被侵犯的隐私”,但对于我来说,却更像是一次“被隐私侵犯的公共花园”,我更多地有被冒犯感,尽管从事实看来,这些事情与我和我的隐私毫无关系。
虽然在“尊重隐私”盛行的年代里生活了这么多年,但是我依然不知道该如何界定隐私的范围。按照我粗俗地理解来看,一切发生在卧室的事情大概都可以被称为“隐私”,所以别人没有权力未经你允许闯进你的卧室来翻找,当然未成年之前父母除外。但是,对于将自己的卧室堂而皇之地搬到了公共区域这种情况,我却不知道该如何界定,我大概愿称之为“违章建筑”。世界上最荒谬的事大抵就是这样,随地大小便的人不会害羞,不小心看到的人却会面红耳赤;破口大骂的人不会羞愧,不会骂人的人听到了却会羞愧难当,不知道是道德冒犯了隐私还是隐私冒犯了道德。
当代人的手上早已经焊接上了手机,有的人还不止一个。在网络世界里,我们可以变身为恶龙去抢掠公主,也可以自诩骑士去屠杀恶龙,但却拿着隐私的盾牌挡着脸不想让人看到。可是在网络世界里,哪里有真正的隐私卧室存在呢?每一个人不过是一串代码,在破译能力的射程内,没有隐私。每个人在上帝视角中,都在上演一幕楚门的世界,区别只在于楚门看见了上帝的眼睛。这是否意味着只要我们关上耳朵,那么评论自己放置闹市的卧室的声音就真的不见了。
每一个文学创作者的创造都离不开自己的生活,这样才能“真情实感”,可以这么说,每一次创作都是在卧室中完成的。这是否意味着文学就是作者隐私的艺术化呢?这样的被搬到舞台上的卧室是否就放对了位置呢?我不知道,我也说不清。